陸政平
  香港的違法“占中”行動從一開始起,美、英等西方國家的傳媒機構便以“雨傘革命”為其定性。對此,“占中”組織者錶面上抗拒,實際上卻把“雨傘”作為行動的政治符號大肆宣揚。事實不容漠視,更不容狡辯:“占中”完全符合“顏色革命”的突出特征,實質上就是要把香港引向“顏色革命”的深淵。
  第一,借助所謂的“民主”問題發酵。格魯古亞“玫瑰革命”、烏克蘭“橙色革命”都以“選舉存在舞弊行為”為由挑起民眾不滿情緒,而“占中”則是打著爭取“真普選”的旗號蠱惑人心、造勢動員。
  第二,鼓動大規模、有組織的街頭政治。“玫瑰革命”中數萬名大學生和普通市民上街抗議,“橙色革命”爆發了一系列由反對派組織的抗議、靜坐、罷工等事件。而“占中”同樣是以“公民抗命”為由鼓動民眾上街舉行非法集會,能夠輕易調動人群包圍龍和道及突襲金鐘道,其組織性非普通示威集會可比。
  第三,煽動不明真相的青年學生打頭陣。香港的青年學生組織“學聯”、“學民思潮”不遺餘力地唆使青年學生上街,成為行動先鋒。
  第四,挑動警民衝突,妖魔化警察。“占中”集會一直把矛頭對準警方,在鏡頭前高舉雙手裝作無辜,在鏡頭後卻不斷以粗言、雨傘、竹枝及擲物等暴力言行挑釁警察,罔顧警察執法專業、適當、剋制的事實。示威者和某些媒體卻一再渲染警察使用過度暴力,刻意挑動衝突。
  第五,政治符號鮮明。“顏色革命”大多以某種顏色或者鮮花作為政治符號,作為號召群眾、凝聚政治活動能量的重要標誌。而“占中”不僅有黑衣黃絲帶的鮮明標誌,還以雨傘作為符號。既能抵抗警察執法,又能用以在示威前線襲擊警察。
  第六,境內外媒體配合包裝炒作。所有“顏色革命”一旦爆發,其境內親西方媒體與西方媒體就一同全力開動輿論機器,極盡包裝、粉飾之能事。
  第七,以迫使領導人下臺及對抗、推倒政府為目的。如同其他“顏色革命”一樣,“占中”一開始就迫不及待地要求梁振英和“政改三人組”下臺,進而推倒特區政府。
  第八,獲得外國勢力幕後支持。許多西方政府以及非政府組織向“顏色革命”提供了資金和訓練。據英國《衛報》報道,這些機構包括索羅斯的開放社會研究所等非政府組織。陳方安生、李柱銘今年4月訪美時就在華盛頓與“國家民主捐贈基金會”地區副主席格雷夫等人計劃好了“占中”細節。
  西方人常說,如果一個東西看起來像鴨子,走起路來像鴨子,叫起來像鴨子,那它就是鴨子。“占領中環”的方方面面都酷似有關國家的“顏色革命”。
  值得警惕的是,發生“顏色革命”的國家之後幾乎都出現了社會動蕩、經濟滑坡和民生凋敝的情況。格魯吉亞2013年失業率高達15.1%,人口貧困潦倒。烏克蘭2012年的國內生產總值僅相當於1990年的69.5%,國家陷入持續不斷的嚴重內亂。前車之鑒,難道香港還要重蹈覆轍,被“占中”引向“顏色革命”的深淵嗎?香港是中國的香港,在香港搞“顏色革命”,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13億中國人民是絕不會答應的,中央和特區政府也絕不會坐視不管。▲(作者是北京時評人)
(編輯:SN09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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